东莞市应急管理局曝光安全生产违法典型案例
东莞时间网 2019-12-11 18:40:50

■有限空间作业场所(污水池)未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志 莞安供图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的部署安排,从2017年起每年12月的第一周(12月1日至12月7日)是《安全生产法》宣传周,集中开展宣传活动。在第三个安全生产宣传周期间,东莞市应急管理局在微信公众号曝光了多个安全生产违法典型案例。今年9月执法检查查处的一起违法案例中,东莞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未落实有限空间安全规定被罚8万元。

案情简介

企业有限空间作业违法

2019年9月,东莞市应急管理局凤岗分局执法人员对东莞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经查,该公司存在以下违法事实:1.有限空间作业场所(污水池)未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志;2.未对有限空间场所进行辨识、提出防范措施、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3.未制定有限空间应急救援预案。

根据该公司的违法事实,执法人员依据《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相关规定办法,给予该公司8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分析

事后“救”远不如事前“防”

无数惨痛的生产安全事故告诉我们,事后的“救”远不如事前的“防”。有限空间是工贸企业的“隐形杀手”,因为它极易被人们所忽视,十分危险。

东莞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的有限空间作业场所(污水池)未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志的行为,违反了《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第十九条第(二)项:“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警示说明”的规定。依据《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一)项的规定:工贸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监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依据规定,执法人员对该公司作出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

同时,该公司未对有限空间场所进行辨识、提出防范措施、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的行为,违反了《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第七条:“工贸企业应当对本企业的有限空间进行辨识,确定有限空间的数量、位置以及危险有害因素等基本情况,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并及时更新”的规定。依据《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第三十条第(一)项的规定:工贸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依据规定,执法人员对该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2万元的行政处罚。

另外,该公司未制定有限空间应急救援预案的行为违反了《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第二十一条:“工贸企业应当根据本企业有限空间作业的特点,制定应急预案,并配备相关的呼吸器、防毒面罩、通信设备、安全绳索等应急装备和器材。有限空间作业的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应当掌握相关应急预案内容,定期进行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的规定。依据《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第二十九第(二)项的规定:工贸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依据规定,执法人员对该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3万元的行政处罚。

因此,该公司因为未落实有限空间安全规定被处于8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普法

企业应按规定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安全警示标志是设在作业现场的第一道防线,能够提醒工作人员预防危险。当危险发生时,能够指示人们尽快逃离,或者指示人们采取正确、有效、得力的措施,对危害加以遏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对生产经营单位在作业场所设置安全警示标示作了相关规定和责任。如,第三十二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第九十六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一)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二)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改造和报废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三)未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的;(四)未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五)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以及涉及人身安全、危险性较大的海洋石油开采特种设备和矿山井下特种设备未经具有专业资质的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投入使用的;(六)使用应当淘汰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的。

■工作人员派发宣传资料和礼品 莞安供图

寮步、常平开展《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活动

掀起全民学法、知法、懂法

连日来,我市寮步、常平等镇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活动,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安全生产以及学法、知法、懂法的良好氛围。

寮步镇应急管理分局12月4日当天结合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对群众关心的安全生产热点问题及法律法规进行解答,并发放《安全生产法》《突发事故紧急处置》等宣传资料,详细讲解应对突发性安全事故的方法和步骤、燃气安全使用常识、用电安全、逃生常识等相关知识,提高群众安全知识水平。

常平应急管理分局也结合“奋战50天,全年保平安”安全生产重点攻坚行动,以及该镇开展“宪法宣传周”主题活动暨宪法主题公园现场会的节点,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法》宣传活动。工作人员以派发宣传资料和礼品、有奖问答、展板展示等多种方式,为群众普及安全生产常识和应急自救知识,进一步提高群众自我防范意识和自救能力,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安全生产以及学法、知法、懂法的良好氛围。

记者 伍江 通讯员 莞安

编辑:唐嘉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