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第二法院开庭审理谢某友等14人涉黑案
i东莞 2020-01-14 16:50:34

1月13日,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谢某友等14人涉恶犯罪一案。庭审从9时30分开始,21时结束。

公诉机关指控称,从2016年年初开始,被告人谢某友、谢某立(另案处理)共同出资成立了东莞市沿江富绅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经营位于东莞市虎门镇连升路宴岗大道旁的虎门富绅水产市场。经营期间,谢某友相继聘请了被告人胡某文、郑某华、谭某霞、林某严、郑某成、李某茂、黎某雄、何某其、梁某乐、周某轩、王某云到市场工作。为通过暴力、威胁手段控制市场,谢某友还聘请了被告人熊某桥、胡某学及陈某林、何某生、阳某、闫某刚、周某善、刘某华、舒某华、杨某彬(后八人均另案处理)等人以“食品安全员”的名义充当市场内保。

为达到非法敛财的目的,谢某友等人长期有组织地通过锁车砸车、恐吓殴打、威胁滋扰、强制停业、没收货物、罚款等暴力、威胁手段,对停放在市场外公共道路的车辆强行收取停车费、对市场商户强行收取“食品监督费”、垄断市场冰条和海盐销售,逐渐形成了以谢某友为首要分子,胡某文、郑某华、谭某霞、林某严、熊某桥等人为重要成员,王某云、胡某学、郑某成、黎某雄、何某其、梁某乐、周某轩、李某茂等人为成员,人数众多、层级分明的恶势力犯罪集团。

该恶势力犯罪集团长期实施敲诈勒索、强迫交易、寻衅滋事、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行为,为非作歹,欺行霸市,严重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依法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法庭依法进行了法庭调查,控辩双方进行了举证质证并充分发表了意见。14名被告人及其共15名辩护人到庭参加了诉讼。部分被告人家属20多人参加了旁听。本案将择期宣判。

全媒体记者 尹金钟 通讯员 黄彩华 刘婷/文

全媒体编辑 宁新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