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当前,我市正在开展全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这是一场刮骨疗毒式的自我革命,一场激浊扬清式的“延安整风”,一场铸魂扬威式的主题教育。弘扬英模精神是教育整顿“四项任务”之一。为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营造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东莞日报》推出司法行政系统“学习法治先锋,践行法治为民”系列报道,选树事迹可信、形象可亲、品格可敬、精神可学的身边先进典型,讲述我市司法行政先进人物忠诚担当、无私奉献、赤胆为民的感人故事,让有为者增光、实干者出彩。本期主人公——市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科科长叶仲明。
从事行政复议工作时,叶仲明坚持依法公正办案,积极化解行政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所承办的复议案件90%“案结事了”,“转型”成为社区矫正工作者后,叶仲明迅速从“新手”变“行家”,成为在人生长河中迷失方向的矫正对象们的“摆渡人”,让他们回归到正常生活的彼岸。
没有惊天动地的感人事迹,只有平凡琐事和担当
叶仲明是市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科科长,但在2019年底之前,叶仲明从1996年起长期从事行政复议工作,历任行政复议科科员、副科长、科长。
谈及自己的工作,他谦虚地说,没有惊天动地的感人事迹,只有一件件平凡琐事以及责任与担当。这份责任和担当,就是不忘初心,忠于法律,恪尽职守,积极化解行政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东莞市外来务工人员多,早些年,因工伤认定、社保等申请复议的案件占全市复议案件的60%以上,且大多是弱势群体,处理好此类复议案件,对于维护广大外来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营造公正、公平、公信的形象,建设开放、和谐东莞意义重大。
叶仲明深感肩上重担,从维护广大外来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出发,认真、依法、公正审查工伤认定等复议案件。针对此类复议案件争议主要集中在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方面的特点,他抓住争议焦点,切中问题要害,在查清事实上下足功夫。他采取听证审查、实地勘查等方式,深入调查,核实证据,解决争议。
“我想不通!”2008年,在一家工厂上班的吴某受工伤,但社保部门却不予认定,理由是吴某提供的医疗诊断资料的名字不是其本人,因此提起行政复议。
叶仲明在审理中,确定了本案的争议焦点,即吴某提供的医疗诊断资料是否为其本人真实的医疗记录。为查明情况,他与社会保险部门工作人员一起前往出具医疗诊断资料的医院进行实地勘查,并询问了相关医护人员,查明该医疗资料确为吴某的医疗记录,出现名字不符的问题,是吴某的用人单位欲骗取工伤保险金,而以另一名参保员工名字登记住院所导致,最终市社会保障部门重新受理了吴某工伤认定的申请,维护了外来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
作为一名行政复议工作者,叶仲明说最欣慰的莫过于“案结事了”。“我们严格执行集体讨论、实地调查、听证审查等制度,既规范了行政复议案件审查程序,提高了办案质量,又保证了案件审理的专业性、权威性和公正性,做到了’定分止争’‘案结事了’,实现了复议案件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叶仲明说。
作为行政复议科的负责人,叶仲明以身作则,常年带头办案,啃“硬骨头”案件。其中,2005年至2007年,他主办行政复议案件470宗,年均办案近100宗,所承办的复议案件90%“案结事了”。叶仲明先后被国务院、广东省政府授予“全国行政复议工作优秀个人”“省政府法制工作先进工作者”称号 。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案件类型也呈现多元化趋势,面对新情况、新形势,叶仲明带领科室成员坚持学习,不断调整自己的知识结构,提升行政复议能力,提高案件办理质量,有效地依法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一直以来,我市行政复议呈现案多人少的局面。对行政复议科来说,日复一日地接待、立案、调查、调解、审理,紧张而繁重,精力体力都在透支……叶仲明坦言,说不累是假的,但是作为科室负责人,一方面,坚持以身作则带头办案,团结上下,克服困难,慢慢地大家都习惯了,一直不记得失地默默干着;另一方面,也要合理安排、调整科室同事的工作量和公休假期,保障同事业务学习的机会,确保每位成员能以最佳状态开展工作。
“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解群众之所困。”叶仲明说,在工作中,要站在人民群众的立场上、设身处地为群众着想,把群众的难事、实事给解决了,得到他们的掌声或者点赞,内心很有成就感,累就不算什么了。
社区矫正对象的“摆渡人”
如果说社区矫正对象是在人生长河中迷失方向的人,那么社区矫正工作者就像“河畔上的摆渡人”,为每一位矫正对象指明方向,让一颗颗迷失方向的心回归到正常生活的彼岸。
2019年底,叶仲明轮岗到市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科,担任科长,成为一名“摆渡人”。
“新岗位,新业务,新挑战!”为迅速适应新岗位需求,确保不拖后腿,叶仲明主动参与个案处理,通过案件的实践来掌握社区矫正业务。一年多的时间,叶仲明迅速进入角色。
“生活亦是从此凌乱不堪,故干脆将自己囚于一室,断与往来,不问世事,缓刑期满再图后安。奈何,女听刑事,为父添愁;亲闻刑事,终日牵挂;友知刑事,划界而交;伴晓刑事,发展之忧。既已惶惶不可终日……”不久前,一篇《醉驾的飞蛾》的热文在网上传播,作者是来自东莞的一名社区矫正对象,他历经酒驾刑责,痛定思痛,悔恨万分,写出内心告白警示世人。
叶仲明说,社区矫正的目的是教育和改造罪犯,促进社区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会。同时,通过《社区矫正法》学习宣传贯彻以及普法宣传,可以起到预防和减少犯罪的作用。
“我们发现,东莞因醉驾被判处缓刑而执行的社区矫正对象比例较高,能否就以社区矫正对象的‘现身说法’或者‘内心告白’来警示教育世人。”叶仲明说,上述社区矫正对象醉驾后的真情告白,让法律人身感肩上的责任之重。“我们呼吁社会充分认识酒驾的危害,媒体加大宣传,司法部门运用刑事实践加强教育,家庭、单位、社区加强提醒,社会上下综合立体防范,杜绝心存侥幸的作祟心理。”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利用现代科技提升社区矫正工作信息化水平,社区矫正迈进“智慧”新时代。作为全国“智慧矫正”试点城市,东莞正大力推动“智慧矫正”朝快车道方向发展。
比如,茶山镇以创建全国“智慧矫正”示范点为契机,通过平台对接,搭通“天地线”,建立“智慧矫正”网络,实现资源整合、数据共享,随时随地掌握矫正对象的信息,做到全方位监管。
叶仲明表示,接下来,市司法局将继续优化VR震撼教育项目应用,继续指导茶山“智慧矫正中心”建设,同时,增加大朗和长安司法分局“智慧矫正中心”示范点,共同推进“智慧矫正”全国市级示范点建设工作。
古人云“以知为行,知行合一”。社区矫正工作不应是冷冰冰地完成任务,而应以“修心”促“修身”。对此,叶仲明说:“在强化管控措施、压实工作责任的基础上,聚焦人性化帮扶,提升教育矫正温度,做到刚柔相济的‘温情矫正’,这样才更好地帮助他们重返社会后能更好地融入社会。”
文字:李金健
摄影:郑家雄
海报:谢亚娟
编辑:张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