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法治先锋,践行法治为民③|李春梅:只有我们心中想着群众 群众心中才会装着我们
i东莞 2021-04-06 18:05:12

3月27日,星期六。

民盈·国贸城广场上,李春梅和同事们一大早就忙着张罗:摆桌、挂横幅……一场“我为群众办实事,法律服务零距离”送法活动开始了。民法典涉及的高空抛物、文体活动“自担风险”等现场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李春梅和同事们以案释法,一一解答。

光阴荏苒,弹指一挥间。自2005年投身司法行政工作至今,东莞市司法局东城分局局长李春梅参与和组织的普法宣传活动不计其数,其中“七五”普法以来就超过700场,成为社区群众身边的“普法姐”。

实际上,面对不同的群体和工作内容,李春梅的“标签”也不尽相同,她是致力推进街道依法治理的“李局长”,未成年社矫对象那个既威严又温情的“梅姐”,和儿子、家人吐槽的“工作狂”。

当好政府依法行政的“智囊团”

她是致力推进街道依法治理的“李局长”。

投身司法行政工作16年来,李春梅一直以“做一名优秀的党员和人民公仆”为目标,在2014年担任东莞市司法局东城分局局长后,其更是深入基层,兢兢业业,忠于法律,刚正不阿,带领团队致力于司法行政工作,曾被司法部评为全国“七五”法治宣传教育先进个人,获得广东省第一届人民调解员调解技能大赛三等奖,并因工作成绩优异取得“东莞市司法局嘉奖”“东莞市司法局三等功”,以及多次被东莞市司法局评为司法行政工作先进个人,还曾被东莞市法学会评为法学会工作优秀会员。

李春梅工作踏实,获得街道的肯定,在多项工作中,被街道评为“先进个人”,在党建学习中,她也积极认真,曾被市委党校评为优秀学员,也曾获得街道优秀共产党员的荣誉称号。

在工作中,她紧紧围绕街道的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及党委和政府中心工作,深入推进东城街道司法行政工作,切实当好政府依法行政的“智囊团”,经济社会发展的“护航者”,为构建“法治东城、幸福东城”、打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安定祥和的社会环境作出了贡献。

作为东莞起步较早、发展较快、经济总量较大的镇街之一,位于东莞城市中心核心区域的东城,经济、社会活动频密,涉及街道政府部门的行政决策、经济合同的法律审查很多。

似有千斤重担,仅有一肩能挑。李春梅说:“我们团队20个人,每年审查合同大概有1000多份,处理的征求意见也有1000多份,工作量很大,不仅是对脑力和体力的要求,更是毅力与细致的考验。”

李春梅表示,法律的事情,来不得半点马虎,尤其是行政决策违法,带来的后果将是不可估量的。因此,秉持谨慎细致的态度,不放过任何一个疑点,才能确保合法合规,从而保障街道正常的经济社会发展。

2016年至今,东城司法分局为东城街道区政府出具法律意见3660份;审核了合同6318份,涉及总金额超过200亿元,有效为东城街道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李春梅和同事们的碰头会。

坚持普法16年,有力推动街道普法工作落实

她是街道、社区法治宣传教育的“普法姐”。

作为基层的司法行政工作者,李春梅坚持做好普法、人民调解、打造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社会治理等工作,而且成绩斐然。

在基层普法工作上,李春梅积极联合街道“谁执法谁普法”成员单位、社区法律顾问以及辖区内的高校师生,大力推进法律进机关、进校园、进基层活动。据统计,“七五”普法以来,东莞市司法局东城分局联合相关部门举办法治主题宣传活动超过1000场,并组织社区巡回法治讲座及户外宣传活动超过600场,累计发放宣传资料超过300万份,线上线下普法活动惠及群众超过1000万人次。

普法16年,李春梅始终坚持“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以百姓身边人身边事向社区群众讲法释法,将法律知识和服务送到居民家里,有力地推动了东城街道普法工作的落实。

她大力推动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让驻村(社区)法律顾问成为基层稳定的“定海神针”和普法的主力军。

当时,驻村(社区)法律顾问属于新生事物,很多村民、干部对其还不太了解,没有很好地将其作用发挥出来。李春梅说:“后来我一一向他们解释,政府搭建一个这么好的平台,给你们配了‘法律医生’,就应该好好的发挥他们的作用。”经过市、街道、社区的大力宣传推广,广大驻村法律顾问沉下社区,和干部群众打成一片,为他们解决了租赁、婚姻、继承等方面的法律问题。现在,社区的干部、群众,一有什么法律问题,第一时间想到的都是驻村(社区)法律顾问。

在社会治理工作方面,李春梅成立专门工作小组,推动街道“民主法治社区”及“广东省法治文化建设示范企业”的建设,其辖区内所有社区被评为“广东省民主法治社区”,14家企业被评为“广东省法治文化示范企业”,其中东泰社区更被评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社区”。

▲在“我为群众办实事,法律服务零距离”送法活动中,李春梅向群众普法

为迷途少年掌灯护航

她是未成年社矫对象眼中温情的“梅姐”。

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是特殊人群中的特殊人员,他们因各种原因一时失足,加入到社区矫正的行列,社会的包容、帮助与否,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他们以后的人生路。

小凤(化名)等几个未成年人,因为抢夺案件而被判缓刑,加入到社区矫正的队伍。

李春梅回忆,这几个孩子自身文化水平低、法律意识淡薄,同时也比较叛逆,开始和他们接触,他们内心也比较抵触。

他们定期前来报到,李春梅和两名社工给他们做思想工作,还带着他们参加一些就业的岗前培训。“他们认为定期来报到就行了,没必要跟你聊那么多,开始并不信任我们。”李春梅说。

对此,李春梅专门制定了矫正方案,除了正常的思想动态汇报、家访等,李春梅和社工还不定期组织他们去郊游散心。

“我们带着他们到同沙公园去散步,边走边聊,慢慢地就打开了他们的心扉,他们的很多真实的想法也倾吐出来。”李春梅说,从那之后,这几个未成年人感受到我们是真真正正的关心他们的。

几年之后某天,李春梅去饭馆吃饭,突然有一个女孩子叫她一声“梅姐”。李春梅顺着声音看过去,脑海中思索一会,才想起来她就是几年前几个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之一小凤。李春梅说:“虽然隔了几年,小凤变化很大,已经长胖了不少,但是从她当时亲切地叫我,看得出还是对我们比较认同的。”

能帮助到这些迷失的心灵重新找到“人生路”——这个时候,李春梅觉得自己的工作很有成就感。

做一头“孺子牛”“拓荒牛”“老黄牛”

她是孩子、家人吐槽的“工作狂”。

作为单位的领头人,李春梅时常为了人民群众福祉兢兢业业、加班加点,以自身努力奉献带动和引领整个司法行政队伍,哪怕工作再忙也从来没有抱怨。身为两个孩子的母亲,她既要兼顾工作也要兼顾自己的家庭,但是她从来没有因私废公,她坚持把高质量服务作为努力追求的工作目标。

“有时候工作太忙,陪伴的孩子时间少,心里面也挺愧疚的。”李春梅说,在两个孩子和家人眼中,她是一个“工作狂”。丈夫的工作也忙,有时候周末加班,李春梅就把孩子带上,孩子们也很懂事,就在一旁画画。“就算我在工作,他们在画画,但起码他们也觉得妈妈是陪着他的。”李春梅说。

李春梅说,作为一名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者,服务对象就是街道、社区群众,“人民群众的平安、幸福,是我们最乐意看到的,而作为一名人民公仆,牺牲一点自己的利益,为群众多做一些事实,还有什么比这个更幸福、更快乐、更有意义的事呢。”

“当偶遇时当事人亲切地叫你一声‘梅姐’时,当收到群众的感谢信与锦旗时,我就更深地体会到,只有我们心中想着群众,群众心中才会装着我们。”李春梅说,作为司法行政工作者,大家脚踏实地辛勤耕耘,做一头“孺子牛”“拓荒牛”“老黄牛”,未来的法治化道路就一定会越走越宽广。

文字:李金健

图片:郑家雄 海报:谢亚娟

编辑:张东昌